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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7年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发布日期:2017-11-27

食品商务网讯 转眼间,已到了2017年末,在过去的11个月里,已有多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以及扩大使用范围通过审查,正式运用到食品工业中,涉及到甜味剂、抗氧化剂、香精香料等多个领域。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一、2-乙酰氧基-3-丁酮 
 2-乙酰氧基-3-丁酮的分子式是C6H10O3。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该物质的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 乙基芳樟基醚 
  乙基芳樟基醚的分子式是C12H22O。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三、 爱德万甜(N-{N-[3-(3-羟基-4-甲氧基苯基)丙基]-L-a-天冬氨酰}-L-苯丙氨酸-1-甲酯)

爱德万甜的分子式是C24H30N2O7·H2O。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爱德万甜作为甜味剂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5 mg/kg·bw。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多种食品类别,改善产品口感。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四、2-丙酰吡咯

 2-丙酰吡咯的分子式是C7H9NO。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该物质的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五、烯丙基-1-丙烯基二硫醚

  烯丙基-1-丙烯基二硫醚的分子式是C6H10S2。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该物质的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六、β-葡聚糖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β-葡聚糖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来源于地衣芽孢杆菌等菌种。本次申请的β-葡聚糖酶来源于绳状青霉(Penicillium funiculosum)。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用于啤酒酿造和蒸馏酒蒸馏等过程中,提高生产效率。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16)。

七、(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

 叶酸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固体饮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的(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是叶酸的一种化合物来源,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固体饮料(食品类别14.06),增加产品中叶酸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八、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

乳糖来源的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本次申请的低聚半乳糖以乳清滤出液为来源制得,使用范围使用量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中乳糖来源的低聚半乳糖相同。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13.01)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食品类别13.02.01),增加产品中低聚糖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扩大使用范围:

 一、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水果罐头、果酱、蜜饯凉果、凉果类、话化类、果糕类、腌渍的蔬菜、熟制豆类、腐乳类、面包、糕点、饼干、复合调味料、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方便米面制品(仅限调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11 mg/kg·bw。

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方便米面制品(仅限调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调节产品的口感。其质量规格应当执行《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7-2015)。

 二、罗望子多糖胶

 罗望子多糖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果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2)和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3)。该物质作为增稠剂用于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2)和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3),改善产品口感和稳定性。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GB 1886.106-2015)。

三、 迷迭香提取物

迷迭香提取物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熟制坚果与籽类、油炸面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脂肪含量80%以上的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2.01)和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3)。该物质作为抗氧化剂用于脂肪含量80%以上的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2.01)和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3),减缓油脂氧化,保持产品风味。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GB 1886.172-2016)。

四、山梨糖醇

山梨糖醇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炼乳及其调制产品、冷冻饮品、果酱、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糖果、生湿面制品、面包、糕点、饼干、冷冻鱼糜制品、调味品、饮料类、膨化食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熟干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1)、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2)、熏、烤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3)。

该物质作为水分保持剂用于熟干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1)、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2)、熏、烤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3),抑制产品冷冻变性。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1886.187-2016)。

五、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果酱、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发酵豆制品、坚果与籽类罐头、杂粮罐头、复合调味料、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食品类别04.03.02.03)。该物质作为抗氧化剂用于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食品类别04.03.02.03),保持产品色泽。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B 1886.100-2015)。

六、乙醚

乙醚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配制酒加工工艺,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米糠油加工工艺。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米糠油加工工艺,提高油脂收率、缩短精炼时间。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乙醚》(GB 1886.58-2015)。

七、 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 
 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的分子式是C2H5NO2。欧盟委员会、氨基乙酸作为增味剂和食品用香料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本次申请的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为新的生产工艺生产,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与已批准的氨基乙酸相同,用于预制肉制品(食品类别 08.02)、熟肉制品(食品类别 08.03)、调味品(食品类别12.0)、果蔬汁(浆)类饮料(食品类别14.02.03)、植物蛋白饮料(食品类别14.03.02)、作为食品用香料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八、 β-胡萝卜素 
 β-胡萝卜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干酪类似品、脂肪类甜品、水果罐头、果酱、蜜饯凉果、干制蔬菜、腌渍的蔬菜、糖果、方便米面制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 08.02.01)。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 08.02.01),调节产品色泽。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GB 8821-2011)或《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发酵法)》(GB 28310-2012)或国家卫生计生委2012年第6号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九、β-环状糊精
  β-环状糊精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胶基糖果、方便米面制品、预制肉制品、熟肉制品、碳酸饮料、风味饮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仅限压片糖果)(食品类别 05.02.02)。该物质用于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仅限压片糖果)(食品类别 05.02.02),保护产品的色泽和风味。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GB 1886.180-2016)。
  十、纽甜 
 纽甜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干酪类似品、脂肪类甜品、水果罐头、果酱、蜜饯凉果、加工蔬菜、腌渍的蔬菜、胶基糖果、焙烤食品、水产品罐头、醋、复合调味料、含乳饮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 06.0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食品。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2 mg/kg bw。
 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 06.07),调节产品口味。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GB 29944-2013)。
 十一、海藻酸丙二醇酯
  海藻酸丙二醇酯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乳及乳制品、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冰淇淋、雪糕类、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胶基糖果、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方便米面制品、冷冻米面制品、调味糖浆、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发酵面制品(食品类别06.03.02.03)、面包(食品类别07.01)、糕点(食品类别07.02)、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食品类别07.04)、其他焙烤食品(食品类别07.05)。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增稠剂、乳化剂用于食品。

该物质作为增稠剂、乳化剂、稳定剂用于发酵面制品(食品类别06.03.02.03)、面包(食品类别07.01)、糕点(食品类别07.02)、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食品类别07.04)、其他焙烤食品(食品类别07.05),改善产品感官特性。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丙二醇酯》(GB 1886.226-2016)。
  十二、磷酸(湿法)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第8号公告批准磷酸(湿法)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允许用于可乐型碳酸饮料,本次申请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用于制糖工艺。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制糖工艺,提高澄清效果。其质量规格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第8号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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